第5期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1-5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10.00%,死亡人数持平。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33.33%,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33.33%。其中: 非煤矿山: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业: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00.00%,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00.00%。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其中:察右后旗发生1起、死亡1人)。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150.00%,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50.00%(其中:丰镇市发生1起、死亡1人; 察右前旗发生1起、死亡1人;察右中旗发生1起、死亡1人;兴和县发生1起、死亡1人;化德县发生1起、死亡1人)。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其中:集宁区发生1起、死亡1人;卓资县发生1起、死亡1人)。 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三)农用机械:未发生事故。 1-5月份,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未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区总体事故情况 1-5月份,各旗县市区事故总死亡人数同比“4降3持平4升”。四子王旗、察右后旗、兴和县、察右前旗同比下降;卓资县、察右中旗、商都县同比持平;集宁区、化德县、丰镇市、凉城县同比上升。
四、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5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情况:集宁区1起(死亡1人)、丰镇市1起(死亡1人)、察右前旗1起(死亡1人)、察右中旗1起(死亡1人)、察右后旗1起(死亡1人)、卓资县1起(死亡1人)、兴和县1起(死亡1人)、化德县1起(死亡1人),四子王旗、凉城县、商都县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五、主要特点和分析 1-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工矿商贸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5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5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下降57.14%,环比分别下降25.00%、40.00%。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75.00%,环比均下降50.00%。 (二)1-5月份工矿商贸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 1-5月份,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集中发生在冶金八大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其中,八大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领域比重较大,占工矿商贸总死亡人数62.50%。 (三)工矿商贸事故简析。 1-5月份,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中,从事故原因上分析,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25.00%;因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25.00%;从事故类型上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在机械伤害和车辆伤害两种类型,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50.00%和25.00%,应当加强以防止此类事故为目的的预防性安全监督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并从多方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期,汛期也已经来临,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步增多,加之企业生产经营进入旺季,诱发安全生产事故因素错综复杂,各类安全风险增加,稍有放松就可能酿成大祸。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一是抓住事故高风险的薄弱环节,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旅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按照《乌兰察布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做好端午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禁止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道路运输: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28.57%,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5.38% (其中:集宁区发生3起、死亡4人;察右前旗发生1起、死亡1人;察右中旗发生1起、死亡1人;卓资县发生2起、死亡2人; 凉城县发生1起、死亡1人;兴和县发生1起、死亡1人;化德县发生1起、死亡1人)。
二、较大、重特大事故情况
1-5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人数同比“3降3持平5升”。四子王旗、集宁区、察右后旗同比下降;兴和县、凉城县、商都县同比持平;丰镇市、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卓资县、化德县同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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