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培训总结
及2010年工作重点
为提高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培训管理,规范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年我们依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09年—2011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乌政办发[2009]40号)和乌兰察布市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乌安委办发[2009]6号)文件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普通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为重点,以落实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严格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事例培训资源,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为目标,为促进全市状况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 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1—12月份,重点安全生产监控企业三项人员共培训 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新培训384人,复审22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培训258人,复审17人;特种作业人员新培训1508人,复审397人。
二、09年培训工作总体情况
我们严格遵循安全生产培训共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和自治区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示精神,对所属四旗、伍县、一市、一区所有工矿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分类指导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分批、分类、分专业、分岗位的递进制教育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和抗风险能力,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使得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一是根据工矿企业特点和各地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并实行走出去,请回来的灵活培训方式,加强对培训工作领导和监督,严格实行考教分离的形式;二是对培训内容进行物审查和指导。根据企业类别,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三是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的办证工作管理和监督。
一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局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民安全意识大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干部及从业人员安全水平不断增强。当然,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而不懈努力。
三、 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1、企业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制不够。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多数规模较小,生产具有季节性,周期短,导致农民工合同期短、流动性大,安全培训缺位,出现未经培训上岗、文盲、半文盲从事特殊工种操作等现象。
2、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匮乏、安全意识不高。非煤矿山企业中,符合学历和专业条件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少。大部分人员专业知识少,安全意识不高。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培训没有足够的认识,企业培训工作停留在浅层次,针对性差,质量低,方法死板,内容缺失,没有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3、企业基础工作十分薄弱,部分企业使用农民工把关不严,在招收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不稳定,给安全培训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造成了不断进行培训、不断流失,不断有无证人员上岗的现象。
4、安全投入不足。因从上到下没有过把农民工安全培训列入公共服务的范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安全培训投入问题,致使企业不愿意在安全培训方面过多投入。有些企业虽然提取了培训经费,但多用于技能培训;一些小企业由于职工工资总额较低,每年提取的费用寥寥无几,根本不能满足企业安全培训的需要。而很多企业家民工的费用部分由农民工自己,造成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受挫。
5、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开展不平稳。一些较大的企业基本能够按要求开展全员培训,而本身没有过培训能力的小企业,对全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培训工作薄弱。特别是在家民工培训中,存在问题较多。
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将针对09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培训到位。成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进行强制培训,做好持证上岗,并将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责任主体,将培训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2、搞好培训服务,实施动态管理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开展好培训工作,对举办的种类安全生产培训,涉及收费项目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严格培训纪律,建立健全赏培训档案,做好年度内培训人员的档案登记工作。市局将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减少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
3、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进入各类企业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他们又都主要集中在密集型企业和高危行业。由于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成为当前生产安全事故高发人群,所以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成为今后一段时间里我们重点培训对象。
4、切实落实安全培训职责。一是要求各旗县市区安监局加强组织、协调和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并对重点行业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员培训工作中做到“三个落实”:培训不留死角;培训课时符合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培训教材要做到统一规范。按照自治区安监局的要求,对参加全员培训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二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荼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加大培训投入。并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三是安全培训机构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依法培训的轨道,认真按照培训大纲实施培训,切实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讲究实效。要搞好培训调研,进行需求分析,重视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在安全培训工作中,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经费渠道。针对我市农民工的实际,一是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政府制定相应政策,保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所必须的资金,使全民工享受免费安全培训待遇。二是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从安全管理费用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安全培训教育。分享到: